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混凝土结构是否需要加固、应经结构可靠性鉴定确认。我国已发布的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是通过实测.验算并辅以专家评估才作出可靠性鉴定的结论。因而较为客观.稳健、可以作为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基本依据。但须指出的是.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远比新建工程多而复杂、况且还要考虑业主的种种要求,因而本条作出了。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的规定,此外,众多的工程实践经验表明。承重结构的加固效果。除了与其所采用的方法有关外。还与该建筑物现状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般而言.结构经局部加固后 虽然能提高被加固构件的安全性、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承重结构的整体承载便一定是安全的.因为就整个结构而言 其安全性还取决于原结构方案及其布置是否合理 构件之间的连接。拉结是否系统而可靠,其原有的构造措施是否得当与有效等、而这些就是结构整体牢固性 robust,ness。的内涵.其所起到的综合作用就是使结构具有足够的延性和冗余度 因此,本规范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承担结构加固设计时。应对该承重结构的整体牢固性进行检查与评估.以确定是否需作相应的加强 3.1 2.被加固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加固前的服役时间各不相同,其加固后的结构使用功能又可能有所改变、因此不能直接沿用原设计的安全等级作为加固后的安全等级、而应根据委托方对该结构下一目标使用期的要求,以及该房屋加固后的用途和重要性重新进行定位 故有必要由委托方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3 1,3 本条为保留条文、此次修订增加了 应避免对未加固部分以及相关的结构,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的规定、因为在当前的结构加固设计领域中 经验不足的设计人员占较大比重.致使加固工程出现、顾此失彼,的失误案例时有发生.故有必要加以提示 3。1.4,由高温 高湿,冻融,冷脆 腐蚀、振动。温度应力.收缩应力。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原因造成的结构损坏。在加固时、应采取有效的治理对策,从源头上消除或限制其有害的作用、与此同时 尚应正确把握处理的时机。使之不至对加固后的结构重新造成损坏,就一般概念而言。通常应先治理后加固.但也有一些防治措施可能需在加固后采取 因此,在加固设计时,应合理地安排好治理与加固的工作顺序.以使这些有害因素不至于复萌.这样才能保证加固后结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3 1.7、本条是在原规范GB,50367 2006编制组调研工作基础上 根据实施中反馈的意见进行修订的,其要点如下、1。结构加固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结构加固后的使用状态及其维护制度相联系。否则是无法确定的 因此 本规范给出的是在正常使用与定期维护条件下的设计使用年限.至于其他使用条件下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由专门技术规程作出规定,2。当结构加固使用的是传统材料,如混凝土,钢和普通砌体、且其设计计算和构造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可按业主要求的年限、但不高于50年确定 当使用的加固材料含有合成树脂,如常用的结构胶。或其他聚合物成分时。其设计使用年限宜按30年确定、若业主要求结构加固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其所使用的合成材料的粘结性能,应通过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检验 检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GB。50728的规定执行.3,当为局部加固时,尚应考虑原建筑物,或原结构 剩余设计使用年限对结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的影响.4,结构的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应由设计单位制定,由物管单位执行 此外。应指出的是,对房屋建筑的修复.还应听取业主的意见,若业主认为其房屋极具保存价值.而加固费用也不成问题、则可商定一个较长的设计使用年限 譬如、可参照历史建筑的修复。定一个较长的使用年限、这在技术上都是能够做到的,但毕竟很费财力 不应在业主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误导他们这么做。基于以上所做的工作.制定了本条确定设计使用年限的原则、3,1、8,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系以委托方提供的结构用途、使用条件和使用环境为依据进行的,倘若加固后任意改变其用途。使用条件或使用环境,将显著影响结构加固部分的安全性及耐久性.因此,改变前必须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否则其后果将很严重。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