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检验规则7,1.取样及批号、7,1、1,点样和混合样 点样是在一次生产产品时所取得的一个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 7。1.2。批号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 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应按一个批量计 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7,1。3,取样数量、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7.2,试样及留样.每一批号取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其中一份按表1和表2规定的项目进行试验 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7。3。检验分类。7,3 1,出厂检验、每批号外加剂的出厂检验项目、根据其品种不同按表4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表4.外加剂测定项目 7.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全部性能指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 如材料 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 7,4。判定规则 7 4。1,出厂检验判定.型式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且出厂检验结果符合表2的要求。可判定为该批产品检验合格、7、4,2,型式检验判定,产品经检验 匀质性检验结果符合表2的要求.各种类型外加剂受检混凝土性能指标中,高性能减水剂及泵送剂的减水率和坍落度的经时变化量.其他减水剂的减水率.缓凝型外加剂的凝结时间差、引气型外加剂的含气量及其经时变化量。硬化混凝土的各项性能符合表1的要求。则判定该批号外加剂合格 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则判该批号外加剂不合格.其余项目可作为参考指标.7 5。复验.复验以封存样进行.如使用单位要求现场取样、应事先在供货合同中规定,并在生产和使用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于现场取混合样 复验按照型式检验项目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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