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5,电气消防和报警9,5。1 每座占地面积超过1000m2的坯布。成品仓库。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9,5、2。印染工厂其他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 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9.5,3 在使用煤气 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的烧毛工段,热定型工段,在使用甲苯,二甲基甲酰胺等散发爆炸性气体的涂层工段和调配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在使用液氨等可能散发爆炸性气体和有毒气体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9、5。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设计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有关规定,9,5、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和消防控制室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9、5,6。车间内应设置供疏散用的应急照明 车间应急和疏散照明设置场所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 纺织工程防火设计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9,5 7,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