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排水和地下水控制。排水4。2,1,临时排水系统宜与原排水系统相结合、当确需改变原排水系统时.应取得有关单位的同意 山区施工应充分利用自然排水系统 并应保护自然排水系统和山地植被,4。2、2.在山坡地区施工、宜优先按设计要求做好永久性截水沟 或设置临时截水沟,沟壁,沟底应防止渗漏,在平坦或低洼地区施工.应根据场地的具体情况,在场地周围或需要地段设置临时排水沟或修建挡水堤、4,2 3,临时截水沟和临时排水沟的设置,应防止破坏挖,回填的边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临时截水沟至挖方边坡上缘的距离,应根据施工区域内的土质确定,不宜小于3m,2 临时排水沟至回填坡脚应有适当距离、3。排水沟底宜低于开挖面300mm。500mm。4,2,4.临时排水当需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应设置沉淀池 当水体受到污染时,应采取措施,排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的有关规定、地下水控制4 2,5.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在具备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及周边水文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基坑、槽、的平面尺寸。开挖深度进行地下水控制的设计及施工,4,2 6 地下水控制可采取明排、降水、截水,回灌等方法,4 2,7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减小降水对周边地质环境和建筑物的影响、4,2、8,地下水位宜保持低于开挖作业面和基坑 槽,底面500mm,4,2 9 降水应严格控制出水含砂量 含砂量应小于表4,2.9的规定值,表4。2 9,含砂量控制标准 体积比、4、2,10,当基底下有承压水时,应进行坑底突涌验算 必要时,应采取封底隔渗透或钻孔减压措施,当出现流砂。管涌现象时、应及时处理,4,2 11,降水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1,降水开始前应完成排水系统。抽出的地下水应不渗漏地排至降水影响范围以外。2。降水过程中应进行降水监测 3.降水过程中应配备保持连续抽水的备用电源,4。降水结束后应及时拆除降水系统、并进行回填处理 回填物不得影响地下水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