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计算方法7,2,1,当采用外包角钢。或其他型钢,加固砌体承重柱时、其加固后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N和弯矩设计值M 应按刚度比分配给原柱和钢构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原柱承受的轴向力设计值Nm和弯矩设计值Mm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2,钢构架承受的轴向力设计值Na和弯矩设计值Ma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7。2.2。当采用外包型钢加固轴心受压砌体构件时,其加固后原柱和外增钢构架的承载力应按下列规定验算.1,原柱的承载力、应根据其所承受的轴向压力值Nm、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有关规定验算,验算时、其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根据可靠性鉴定结果确定 若验算结果不符合使用要求 应加大钢构架截面,并重新进行外力分配和截面验算,2,钢构架的承载力、应根据其所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Na.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计算钢构架承载力时,型钢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对仅承受静力荷载或间接承受动力作用的结构.应分别乘以强度折减系数0 95和0、90,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或振动作用的结构、应乘以强度折减系数0。85。3、外包型钢砌体加固后的承载力为钢构架承载力和原柱承载力之和、不论角钢肢与砌体柱接触面处涂布或灌注任何粘结材料、均不考虑其粘结作用对计算承载力的提高、7,2。3,当采用外包型钢加固偏心受压砌体构件时 可依据本规范第7、2,1条及第7,2。2条的规定。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进行原柱和钢构架的承载力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