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Architectural,and technical,code、for、laboratory animal,facilitvGB,50447.2008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6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447,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1、4.3、18,6,1、3.7。3.3、7 3.7,7.3、8,8 0。6,8,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8月13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 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科研。设计 施工。检测和管理单位共同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实验动物设施建设的实践经验.积极采纳科研成果.参照有关国际和国内的技术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包括10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分类和技术指标。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和结构的技术要求,对作为规范核心内容的空调.通风和空气净化部分.则详尽地规定了气流组织,系统构成及系统部件和材料的选择方案 构造和设计要求.还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的给水排水、电气.自控和消防设施配置的原则。最后对施工.检测和验收的原则,方法做了必要的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话,84278378。传真84283555,8427307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浙江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暨南大学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北京森宁工程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清勤 赵力。秦川 李根平,张益昭,许钟麟、萨晓婴.李引擎,曾宇,王荣 田克恭,田小虎 傅江南。孙岩松.裴立人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