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Architectural,and。technical.code for。laboratory animal facilitvGB.50447。2008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6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7。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1.4 3.18.6 1,3、7,3.3。7。3.7 7.3,8、8,0,6.8,0 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8月13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科研 设计.施工.检测和管理单位共同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 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 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实验动物设施建设的实践经验 积极采纳科研成果。参照有关国际和国内的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包括10章和2个附录 主要内容、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分类和技术指标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和结构的技术要求,对作为规范核心内容的空调,通风和空气净化部分,则详尽地规定了气流组织。系统构成及系统部件和材料的选择方案,构造和设计要求 还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的给水排水、电气,自控和消防设施配置的原则、最后对施工,检测和验收的原则、方法做了必要的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话.84278378,传真84283555、84273077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浙江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暨南大学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 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北京森宁工程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清勤。赵力 秦川,李根平.张益昭、许钟麟,萨晓婴。李引擎 曾宇。王荣、田克恭 田小虎.傅江南.孙岩松,裴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