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充、放电5.3,1 蓄电池的初充电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初充电期间,其充电电源应可靠.不得断电 2 初充电期间,室内不得有明火、通风应良好.3,装有催化栓的蓄电池应将催化栓旋下。待初充电完成后再重新装上,4,带有电解液并配有专用防漏运输螺塞的蓄电池,初充电前应取下运输螺塞换上有孔气塞,并检查液面不应低于下液面线.5 充电期间电解液的温度范围宜为20 10、当电解液的温度低于5,或高于35 时。不宜进行充电,5、3。2,蓄电池初充电应达到产品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同时单体蓄电池的电压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5、3。3、蓄电池初充电结束后、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做容量测试。其容量应达到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高倍率蓄电池还应进行倍率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3次充、放电循环内 放电容量在20 5 时不应低于额定容量、2 用于有冲击负荷的高倍率蓄电池倍率放电 在电解液温度为20。5 条件下。应以0,5C5电流值先放电1h情况下继以6C5电流值放电0.5s 其单体蓄电池的平均电压、超高倍率蓄电池不得低于1、1V。高倍率蓄电池不得低于1.05V。3,按0 2C5电流值放电终结时。单体蓄电池的电压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电压不足1.0v的电池数不应超过电池总数的5.且最低不得低于0.9V,5。3。4.充电结束后 应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调整液面至上液面线、5。3,5,在制造厂已完成初充电的密封蓄电池。充电前应检查并记录单体蓄电池的初始端电压和整组总电压 并应进行补充充电和容量测试 补充充电及其充电电压和容量测试的方法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不得过充。过放。5,3.6,放电结束后,蓄电池应尽快进行完全充电。5。3、7,在整个充,放电期间,应按规定时间记录每个蓄电池的电压、电解液温度和环境温度及整组蓄电池的电压 电流.并应绘制整组充、放电特性曲线。5,3,8。蓄电池充好电后,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使用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