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quality standard,for、roiseGB,3096,20082008.08,19 发布2008,10,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5号,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废止.特此公告。2008年8月19日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3096。93和GB。T,14623,93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