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quality。standard for roiseGB,3096,20082008,08.19,发布2008,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5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 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 14623。93、废止,特此公告。2008年8月19日前言、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 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 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GB.3096.93和GB、T,14623.93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