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九条、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式样由交通运输部统一规定,由省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负责印制.第五十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制定的港口章程应当在公布的同时送上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备案.第五十一条。港口引航适用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0号、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应当同时遵守.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4号,第五十二条。本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12月26日交通部发布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4号。同时废止.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