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控制机关 团体建设楼堂馆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 团体建设楼堂馆所。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购置、所称楼堂馆所 是指办公用房以及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第三条。建设办公用房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未经批准,不得建设办公用房。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办公用房或者违反规定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第四条。建设办公用房应当遵循朴素。实用 安全.节能的原则,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财政部门制定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机关,团体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