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水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水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给予水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统称水行政处罚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实施.第三条,水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水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水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 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水行政处罚的依据 实施水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 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四条,水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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