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第十条 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十二条,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 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 资质许可 标准制定、项目申报 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 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第十三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 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 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十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第十五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第十六条.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第十七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 培训,考核 考试以及类似活动 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第十八条、国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