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 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 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