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第十条。防沙治沙实行统一规划。从事防沙治沙活动 以及在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循防沙治沙规划、防沙治沙规划应当对遏制土地沙化扩展趋势、逐步减少沙化土地的时限,步骤。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具体实施方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第十一条 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水利 土地。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编制全国防沙治沙规划 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规划 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指定的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防沙治沙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防沙治沙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防沙治沙规划,第十二条,编制防沙治沙规划.应当根据沙化土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土地类型.植被状况.气候和水资源状况,土地沙化程度等自然条件及其所发挥的生态.经济功能.对沙化土地实行分类保护、综合治理和合理利用,在规划期内不具备治理条件的以及因保护生态的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应当规划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实行封禁保护、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范围 由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以及省。自治区 直辖市防沙治沙规划确定。第十三条,防沙治沙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防沙治沙规划中确定的沙化土地用途、应当符合本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