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认证认可活动,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认证 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本条例所称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 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认可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实行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下。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第五条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活动加强监督管理 第六条.认证认可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七条。国家鼓励平等互利地开展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八条,从事认证认可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