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七十二条,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 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 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 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 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五条 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