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 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 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 电车,火车。船舶 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 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强行进入场内的。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 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 向场内投掷杂物 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 强行带离现场,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 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 教唆、胁迫,诱骗 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 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第二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三 违反国家规定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