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侵犯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 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一条、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 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 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 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第四十六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 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 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 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