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公路路政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依法保护和管理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并对公路路域环境依法实施保护的行政管理活动,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提高公路综合管理水平。公路路政管理所需经费应当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公路路政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本条例规定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经营性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可以由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行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 公安,财政 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 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公路路政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公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控告损害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第六条 对保护公路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