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未成年人的权利,第九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十条,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平等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 种族 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第十一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命权,生命垂危的未成年人有权获得国家和社会的及时抢救。禁止弃婴 溺婴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未成年人的生命权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身体安全和心理健康不受侵犯,禁止以暴力、虐待、性侵害等形式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禁止拐卖.盗抢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婴幼儿的人身自由。第十三条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民事权益,禁止非法剥夺未成年人的荣誉称号、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受他人非法侵扰,收集,利用和公开,第十四条.未成年人有接受监护的权利 在其成长发展过程中有权获得抚养 接受教育和保护.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财产权、未成年人通过继承 受赠和以其他合法方式获得的财产受法律保护、在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第十六条、未成年人有休息和娱乐的权利。未成年人有权参加与其年龄相适宜的健康有益的游戏和娱乐活动、有权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娱乐,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十七条。国家和社会应当保障未成年人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保健等权益、第十八条、适龄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承担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与自由、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国家机关、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研究与创作的健康有益工作。应当给予鼓励和帮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发现.发明、专利、著作等权利 以及获得报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