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闲置土地,以下简称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第三条.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遵循盘活存量。以用为先.依法处置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市 上街区人民政府负责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领导 建立闲置土地处置协调机制。依法批准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第五条.市,县.市,上街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发展改革,规划。建设,房管 市政.文物,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和郑东新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航空港区的管理机构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第六条,市 县,市,上街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闲置土地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闲置土地宗地档案 跟踪监督闲置土地利用情况。市,县.市。上街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与发展改革.规划,建设.房管,文物等部门有关闲置土地信息的互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