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 工程建设。设计.施工 监理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交通运输等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交通运输等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无障碍设施责任人不履行维护和管理职责 无法保障无障碍设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 二 设置临时无障碍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三 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不依法履行无障碍信息交流义务的、由网信。工业和信息化 电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予以通报批评,第六十七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不依法提供无障碍信息服务的。由电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八条,负有公共服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未依法提供无障碍社会服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九条,考试举办者,组织者未依法向有残疾的考生提供便利服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批评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十条,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主管部门.有关组织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