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数字基础设施第九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集约共享、智能高效、绿色低碳,适度超前。安全可控的原则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推进建设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统筹布局以数据中心、超级计算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为代表的存储与算力基础设施和以人工智能。云计算 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推动建设数字化,网络化 智能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市政。能源,交通。环保,水利等领域传统基础设施的智慧化升级改造,持续加强乡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信息服务供给和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第十条,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 自然资源 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在用地 资金。交通。能源。市政.审批协调 安全防护等方面。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提供支持、建立健全跨行业基础设施协同推进机制、第十一条,新建,改建 扩建工程项目.工程建设,设计等相关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设设计标准和规范。预留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所需的空间,电力等资源。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第十二条,市 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公安,海事,海洋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应当对国际海缆登陆站、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海底光 电,缆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安全保护给予充分保障 发展海上风电等海洋产业应当充分考虑现有海底光,电。缆的路由安全保护和新建海底光,电 缆的发展空间 从事海上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更新电子海图,不得在规定的海底光 电。缆保护区域内进行所有危及海底光.电,缆安全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