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检举应当受理而不受理。以及受理后不予查处,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员打击报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财产损失或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九条.残疾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残疾人组织认为情况属实的 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第七十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一,未依法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 未依法审核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三.其他未依法履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第七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教育机构拒不接收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入学.或者对残疾学生入学额外附加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拒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三。用人单位对残疾职工随意加重劳动负担或者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四、以暴力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的 五 用人单位虚报残疾人就业人数或者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骗取相关优惠待遇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残疾人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的 七,未执行无障碍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或者对无障碍设施未及时进行维修和保护造成后果的,八,挪用,克扣 截留。侵占残疾人事业募捐款物.减免税费和救济款物的,第七十二条 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侮辱 虐待.遗弃残疾人,侵害残疾人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