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规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行为.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实施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第四条,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 程序进行 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第五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 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四,责令停止举办,五,吊销许可证件,六 限制从业,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