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 执法职能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一 干扰,阻挠、拒绝行政执法监督的。二,被举报 投诉经依法审查被确认违法的、三。行政不作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四.隐瞒案件事实,出具伪证,隐匿毁灭证据或者以权谋私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二条 执法职能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 科技部视具体情况作出以下处理.一.责令立即纠正或者限期改正,二,责令履行法定职责。三,撤销违法行政行为 四。注销行政执法证,五,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第六十三条,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科技部依法予以赔偿,第六十四条、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贪污受贿等行为的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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