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第八条.本条例第二条涉及的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 以下简称保护工作部门,第九条,保护工作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规则 并报国务院公安部门备案,制定认定规则应当主要考虑下列因素,一。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对于本行业 本领域关键核心业务的重要程度,二.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三 对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关联性影响、第十条、保护工作部门根据认定规则负责组织认定本行业,本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时将认定结果通知运营者,并通报国务院公安部门 第十一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生较大变化 可能影响其认定结果的.运营者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保护工作部门、保护工作部门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重新认定、将认定结果通知运营者 并通报国务院公安部门、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