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七条、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第八条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领导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相关规章制度。决定重要事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化主管单位 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标准化主管单位.归口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粮食质量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主要承担下列职责,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相关规章制度。二,组织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体系建设。编制.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规划计划,三.组织粮食和物资储备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报批和复审等工作,四、组织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 技术审查,编号,发布.出版.备案和复审等工作、五。组织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六,对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管理.指导和协调 七.组织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宣贯 实施和监督,建立标准制定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协同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八,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试点示范,九 综合指导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十。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团体标准化工作、十一。归口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其他相关工作,第九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司局单位、垂直管理局根据各自职责承担下列工作。一,参与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 参与有关标准体系框架设计。二 提出标准项目需求和制修订建议 参与相关标准立项.起草、技术审查.复审等工作。三。参与相关标准的宣贯和监督 将标准实施纳入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向标准化主管单位反馈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第十条、各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主要承担下列职责 一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相关制度、二,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并实施、组织申报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制修订项目.三.组织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和监督 向标准化主管单位反馈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 四 其他标准化工作相关任务、第十一条 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归口负责相关工作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等工作.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