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决定、公布和备案第十八条、立法草案应当经部务会议审议决定,部务会议审议立法草案时,由起草单位作起草说明.政策法规司作审核说明、第十九条 根据部务会议审议意见 政策法规司应当组织起草单位对立法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部长签署。规章签署后以令的形式公布,法律,行政法规草案送审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规定的程序上报国务院审议,第二十条.部门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 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章签署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当及时在部政府门户网站,部属报刊等媒体上刊载。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 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部门规章,起草单位应当做好出台时机评估,做好内容解读,第二十一条,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起草单位应当将部门规章和说明送政策法规司,政策法规司应当按照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向国务院办理备案手续.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