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炉渣垫层4。7 1.炉渣垫层应采用炉渣或水泥与炉渣或水泥。石灰与炉渣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80mm 4。7.2,炉渣或水泥炉渣垫层的炉渣 使用前应浇水闷透,水泥石灰炉渣垫层的炉渣,使用前应用石灰浆或用熟化石灰浇水拌和闷透,闷透时间均不得少于5d 4、7。3、在垫层铺设前。其下一层应湿润.铺设时应分层压实 表面不得有泌水现象 铺设后应养护,待其凝结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4。7,4,炉渣垫层施工过程中不宜留施工缝,当必须留缝时,应留直槎、并保证间隙处密实、接槎时应先刷水泥浆。再铺炉渣拌和料 主控项目4.7、5,炉渣内不应含有有机杂质和未燃尽的煤块、颗粒粒径不应大于40mm 且颗粒粒径在5mm及其以下的颗粒.不得超过总体积的40、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应大于5mm。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7。6 炉渣垫层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工程 同一体积比检查一次。一般项目4、7.7。炉渣垫层与其下一层结合应牢固 不应有空鼓和松散炉渣颗粒、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检查数量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7。8 炉渣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