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3,0,1 勘察任务书是尾矿堆积坝勘察的工作依据 应事先取得.然后编制勘察纲要 任务书的格式可不同于本规范附录A,但其所包含内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如果尾矿工程缺乏前期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应另行提出补做前期相关工程勘察的任务书 3。0。2、确定本条勘察等级的主要因素是库和坝的规模及其安全要求 3。0.3,本条中表3,0,3、1和表3 0。3 2均引自、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ZBJ 1、溯源则来自原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SDJ。12,现行版本为、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本规范在表注中稍作文字修改.3 0,4,堆积坝勘察应在排放堆积尾矿至一定高度后再进行。其原因是为了获得堆积尾矿的沉积规律和物理力学性质,现行行业标准都规定在堆积至设计最终坝高的1、2至2,3时宜进行一次勘察,本规范编制和审查时根据国内从事尾矿堆积坝勘察。设计的多位专家的意见、考虑到国内尾矿堆积坝的实际状况.对这一规定作了较大的变更、一是将.宜 改为 应,并将本规范第1,0.3条定为强制性条文 二是增加了勘察次数和调整了勘察时间要求。即应在堆积坝运行期进行多次勘察。目的是为了适时掌握堆积坝的状态,使有了问题再查的被动状态变为定期勘察 查出问题随即处理的主动管理、目前有的尾矿磨矿粒度很细。200目达到90,以上、这样的细粒尾矿目前缺乏筑坝经验,因此、为了满足工程安全要求,堆积坝的稳定性分析评价工作有必要多次进行.3.0,5.尾矿土按相同粒径组成的土进行分类已沿用二十余年、证明是可行的.烧结法赤泥性状较特殊,因此可按其固化程度再分两类 固化程度可按现场土的状态判别,达硬塑状态即可判为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