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 15763 2 2005Safety,glazing.materials。in。building、Part,2,Tempered.glass2005,08。30,发布2006,03.01,实施前言。本部分的5。5。5 6、5 7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GB、15763,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防火玻璃.第二部分。钢化玻璃 本部分为GB。15763的第2部分,本部分代替GB T。9963、1998.钢化玻璃.和GB 17841 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有关规定,本部分与GB、T,996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碎片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GB T,9963,1998的2,本部分的2 增加了垂直法钢化玻璃和水平法钢化玻璃的分类,本部分的3 纳入了GB 17841 1999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应力的要求.GB、17841、1999的5。4,1 5,4.3。6.4.6.6,本部分的5,8 5,11。6、8.6 9 增加了对玻璃圆孔的尺寸要求.本部分的5.1、5,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删减了透射比和抗风压性能的方法和要求 修改了抽样规则 增加了对钢化玻璃应力斑和自爆现象的说明 本部分的附录A、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花新谊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无锡新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建军.邱国洪。韩松。莫娇,龚蜀一,王睿。刘志付、李金平。朱梅,艾发智。邬德华,庄大建.夏卫文,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GB 9963 1988.GB T.9963、1998.GB、17841,1999中有关幕墙用钢化玻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