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云政发,2013,35号。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 局 受4年连旱和去冬今春持续高温少雨天气影响。全省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省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全省进入森林高火险期、特发布如下命令.一、严管野外火源,各级政府要采取超常规措施 充实巡护力量,增设检查站点.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严厉整治火险隐患 对自然保护区,城市面山,重点防火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森林旅游区全部实行禁火管理、凡进山人员必须接受防火安全检查和教育。严禁火种入山,林区和林缘严禁吸烟 烧香烧纸.烧地草.烧垃圾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要逐一落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责任,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及时清除林区内主要通道、重要设施、仓储重地 村舍房屋等周边的危险可燃物.二。深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报刊,网站.宣传车,乡村集市等宣传阵地对森林防火进行广泛宣传,同时 采取在涉林景区悬挂森林火险五彩旗、在入山道口,林区公路设置警示标牌 与林区农户签订防火责任书。在学校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等手段进行深入宣传,努力营造严防森林火灾强大声势、形成强有力的森林防火群防群治格局 森林高火险期,县级以上政府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高火险公告,禁火令、主要负.责人要发表电视讲话.进行森林防火全民动员,三 加强应急值守,各地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依案做好队伍,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要坚守岗位 不得擅离本级行政区域 遇有火情火灾.要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对火场的有效控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区乡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单位要加大火情监测范围和密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统一 归口管理的火情报告制度 及时妥善处置森林火情、边境8州,市要严密监测.严防境外山火烧入.森警部队 森林航空消防和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在森林高火险期要高度戒备,就近驻防、驻滇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预备役部队和民兵要作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火情火灾、立即按照,云南省森林火灾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快速主动出击,重兵安全扑救 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确保扑救安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分级响应.专群结合、挂牌指挥原则、把科学指挥、严密组织.安全扑救放在扑火工作首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安全。坚决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干部在一线指挥.严禁组织妇女,中小学生和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扑火、严禁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直接扑救森林火灾。严禁无组织自发扑火,五,全面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州 市长。县,区长,乡.镇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到责任清楚 措施落实,防范到位,靠前指挥。同时强化村委会。村民小组、林农,林权所有者具体责任.相邻区域单位的联防责任和涉林单位的防火责任,切实把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情不报告而贻误扑火战机以及防火措施不落实 组织扑火不得力 导致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云南省人民政府.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