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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罚.则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及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的 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不在规定位置安装电子标签。造成收费站口车辆堵塞。影响通行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二、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年费电子标签的 责令补缴年费.收回年费电子标签,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给予警告 并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的 由其负责实施。属市市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第四十一条 主管部门.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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