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的职责。第九条 市主管部门对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施工安全管理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网络和保障体系、二,对安监机构的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三.对安监机构的安全监督员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的颁发安全监督员资格证.四,对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对考核合格的.颁发施工安全上岗证书.五。查处施工安全违法行为。六,对四级重大伤亡事故进行查处并负责重大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七、推广施工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表彰在施工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区主管部门履行前款第。一。二.五,七,项职责,第十条.安监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依法对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开工前安全前提条件审查,施工过程中日常监督以及竣工前安全业绩的考评 二,对施工企业的设立 年审和晋。降级提出施工安全初审意见、三.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四,组织,指导施工安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五。对施工安全的违法行为,责令停工,限期改正,并可提请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六.市,区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市安监机构对区安监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