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六条。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城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买 建造、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资料。四。购买住房首期付款不低于全部住房价款的30,五。有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六,中心或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一 借款人或其配偶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 二.有贷款逾期六个月以上不良信誉记录的 三 已给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四,停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五,所购住房房款已交清的 六。购买二手住房交易过户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超过60日的 第九条。借款人申请贷款、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购买住房首期不低于30。付款的发票、二。借款人身份证明。三.婚姻状况证明.四 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 购买二手房的 提供交易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票据、六。申请住房公积金保证贷款的。需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和印鉴,申请房产抵押与住房公积金保证组合贷款的、需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印鉴和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置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须提供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七,中心或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借款人须提供原件查验和复印件一份留存.第十条、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的 可以向中心或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提供相关资料。也可以向住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或分中心要积极协助提供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协助调查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