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建筑物级别与设计标准3,2,1 蓄滞洪区堤防工程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蓄滞洪区类别,堤防在防洪体系中的地位和各堤段的具体情况.按批准的流域防洪规划的要求分析确定。3,2。2.安全区围堤工程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其防洪标准分析确定。且不应低于所在蓄滞洪区围堤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3、2.3 蓄滞洪区的分洪,退洪控制工程.以及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按所在堤防工程的级别与建筑物规模相应级别两者的高值确定,3,2,4,蓄滞洪区堤防和安全区围堤的设计水位.应根据确定的设计洪水标准.结合各堤段防洪和蓄滞洪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3,2、5,蓄滞洪区围堤安全加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区围堤安全加高不宜低于相应蓄滞洪区围堤安全加高。3。2 6、设置在蓄滞洪区围堤内的安全台。设计水位应按蓄滞洪区设计蓄滞洪水位分析确定、设置在蓄滞洪区围堤临江河。湖泊一侧的安全台、设计水位应按所在堤段堤防设计洪水位确定 3、2。7、安全楼设计水位应根据所在蓄滞洪区的设计蓄滞洪水位确定。3。2.8,蓄滞洪区安全台台顶安全加高取值可采用0,5m,1 0m 台顶超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宜小于1 5m 3,2,9.蓄滞洪区堤防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3,2。10,蓄滞洪区安全台台坡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3。2、10的规定,表3,2.10,安全台台坡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3,2 11。蓄滞洪区内部水系堤防的防洪标准。可根据其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性.按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的有关规定执行,3.2。12,蓄滞洪区农田排涝标准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区的排涝标准,应根据安全区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宜适当高于蓄滞洪区农田排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