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安全建设5,4,1、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应根据防洪、蓄滞洪区建设等有关规划 分析确定蓄滞洪区内需就地避洪,临时转移和外迁安置的人口数量和分布,5.4.2 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应在蓄滞洪区类别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区内地形、地质条件以及居民的意愿。采取居民外迁 就地避洪。临时转移等模式合理安排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重度风险区。宜采取居民外迁或就地避洪等方式进行永久安置、2.中度风险区,宜采取就地避洪与临时转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3,轻度风险区.宜采用撤离转移 临时安置为主的方式进行安置,5,4,3。蓄滞洪区内安全区.宜结合围堤.隔堤,设置在地势较高、人口相对集中的集镇或村庄.并应有利于对外交通、供电,供水和居民外出从事生产活动.安全区内安置的居民点与主要生产场所的距离不宜超过3km、5km。安全区应避开分洪口门和洪水行进的主流区域,5、4.4、安全台宜建在地势较高,地质条件较好 土源丰富的地带,有条件时应结合堤防工程,河道疏浚工程修建 安全台应避开分洪口门.急流,崩岸和深水区。安全台的布置应有利于对外交通、供电,供水以及台上居民生产生活、安全台上安置的居民点与主要生产场所的距离不宜超过3km.5km,5,4,5.距离防洪安全地区较远 居住分散,不宜建设安全区和安全台的区域,可采取建设安全楼的方式避洪、5.4,6。安全楼宜建在地势较高.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带。安全楼应避开分洪口,退洪口以及洪水行进的主流区.5、4。7 转移道路应根据居民点分布情况.转移人数、转移时间.转移方向.现有道路情况 按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合理布设、必要时,应布设相应的转移桥梁 码头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