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 method of.measurement。for pseudo.classic,architectural、worksGB,50855。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5、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 2,1,4,2,2 4。2,3,4。2.4,4、2、5.4 2,6.4。3 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 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A。附录E的仿古建筑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 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 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 之二 代码02,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邮政编码,210036、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郎桂林 黄一勤。杜雪英.孙小青.蔡国安、李震。朱红星、陈玉,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谢洪学,胡传海 吴佐民,王海宏,张宗辉,王美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 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