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method、of。measurement.for,pseudo。classic,architectural.worksGB.50855。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5,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2.1。4,2.2,4 2,3,4、2,4.4、2.5、4.2 6。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函 2009、88号,的要求 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 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08附录A.附录E的仿古建筑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 初稿 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是 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二。代码02。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 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邮政编码。210036 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郎桂林.黄一勤、杜雪英,孙小青 蔡国安.李震、朱红星、陈玉,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谢洪学,胡传海.吴佐民 王海宏.张宗辉、王美林,陶学明 刘智。张丽萍。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 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