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
  • 宁夏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DB64/T 594-2010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延性混凝土加固技术规程 DB64/T 1746-2020
  • 宁夏回族自治区标准地名影像图制作规范 DB64/T 1674-2019
  •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用石膏粉 DB 64/T 1680-2019
  •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细则 DB64/T 1747-2020
  •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 银川市城乡规划条例
  • 宁夏回族自治区既有房屋建筑修缮施工标准 DB64/T 1765-2020
  • 宁夏城市短历时暴雨强度公式与暴雨雨型报告编制规范 DB64/T 1692-2020
第四章.信用记录第三十条.信用等级分书面和电子两种记录载体,电子载体为宁夏水利建设管理网,宁夏水利建设市场从业主体信用记录,书面载体为 宁夏水利建设市场从业主体信用等级证书,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证书每年对从业主体的信用等级认定结果进行登记,第三十一条 从业单位资质等级,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向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信用等级证书变更申请、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