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2011条文说明修订说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以下简称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以第880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以下简称原标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主要起草人员是蒋大卫,范耀邦,沈福林。吴今露 罗希 赵崇仁。潘家莹。沈肇裕.石如琤,王继勉 兰继中。吕光琪.曹连群 吴明伟、吴载权,何善权,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3 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4 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根据 关于加快进行修订的函、建规城函。2008。008号、的要求。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征求了专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于原标准以及标准修订的意见 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管理,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编制组按章 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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