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条文说明修订说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以下简称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以第880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以下简称原标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 主要起草人员是蒋大卫.范耀邦。沈福林,吴今露、罗希,赵崇仁 潘家莹、沈肇裕、石如琤、王继勉.兰继中 吕光琪、曹连群.吴明伟 吴载权。何善权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3。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4,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根据.关于加快进行修订的函、建规城函 2008。008号、的要求 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相关法规 技术标准 征求了专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于原标准以及标准修订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管理,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 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