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安全要求第7,0.1条,防护区应设有疏散通道与出口 并宜使人员在30s内撤出防护区.第7、0 2条、经常有人工作的防护区,当人员不能在1min内撤出时.施放的卤代烷1301的最大浓度不应大于10.第7.0。3条、防护区内卤代烷1301的最大浓度.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防护区内卤代烷1301灭火剂的最大浓度、设计灭火用量或设计惰化用量.kg μmax,防护区内最高环境温度下卤代烷1301蒸气比容,m3、kg,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计算,Vmin,防护区的最小净容积。m3。第7、0,4条,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与出口,应设置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灯光指示标志,防护区内应设置火灾和灭火剂施放的声报警器,并在每个入口处设置光报警器和采用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防护标志,第7.0 5条,设置在经常有人的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装置.应有切断自动控制系统的手动装置。第7 0。6条.防护区的门应向外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疏散出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第7 0,7条 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第7,0,8条,地下贮瓶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直通室外、第7,0、9条,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组件与带电部件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0 9的规定.第7,0,10条.设置在有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管网系统,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第7 0。11条 设有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宜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