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管理规定。关于颁布,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管理规定、的通知.宁规字.2012,257号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分局.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统一审批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颁布 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审批管理。统一报审材料中的必备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申领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审图件及图纸内容的规划管理 第三条.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审的图件。应包含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附件1、规划控制指标核查表。附件2。图纸目录,总平面图.建筑单体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结构基础平面图。第四条,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清晰、完整反映 图纸上应加盖建设单位的印章。设计单位的出图资质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第五条.总平面图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规划设计条件附图所提供的现势地形图、规划用地边界线 规划外部条件及建设控制线。二,用地内保留的地形地貌.建,构,筑物,树木及用地外相邻建、构。筑物 三、场地四邻及规划的道路.室外停车场,绿化用地及基地主要出入口,四 拟建建、构,筑物及地下建.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顶层为跃层或阁楼时。标注为N,1。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及角点轴号。五,拟建建 构。筑物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线距离、与基地内外的建,构、筑物的间距,六,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建筑主要出入口处地坪标高。北檐口.建筑最高点。位于建筑控高区、的标高 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必要的文字说明,第六条,总平面图尺寸标注及文字说明 一 拟建建 构 筑物与用地边界,规划外部条件,建设控制线及地块内部道路的相对距离.应标注外墙边。含外墙装饰挂板 玻璃幕墙 与上述控制线的相对尺寸 二.建.构。筑物间的距离,应标注外墙与外墙之间的净尺寸,非平行布置的建筑物应标注最近部位的距离。三.相对距离的标注尺寸采用。号加尺寸数据表示.数据精度控制在小数点后一位 实际控制尺寸应大于地形图测算尺寸0 5米 四,绿化用地,室外停车场 底层架空层.顶层设置阁楼或跃层 需要拆除的建筑等应用文字标明 第七条,分期建设项目总平面图的绘制要求。一 应划分各期建设的区域范围,注明建设时序 二,公共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名称或编号.位置及规模,三.分期建设建筑面积汇总表,四,对未报待建的建筑用粗虚线绘制.并与报建项目有所区分.第八条.建筑单体的平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 一。注明各层建筑面积,标注房间 阳台等主要功能区的名称,二。室内停车库应当标明车辆停车位、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 出入口位置及尺寸等.并注明有效停车面积,三 注明轴线间尺寸,门窗洞口尺寸,外轮廓总尺寸,墙身厚度.柱.壁柱、截面尺寸。外墙装饰用挂板及玻璃幕墙外挑尺寸 第九条、建筑单体的立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一。与平面图对应的各方向立面应绘制齐全.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二 绘制立面外轮廓,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位置、两端标注轴线编号,三。标注建筑总高度 楼层位置辅助线,楼层数及关键控制标高,女儿墙或檐口 建筑最高点等。四,标注外墙面装饰材料名称及色彩,第十条,建筑单体的剖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一。剖视位置应选在内部空间较为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 二 标注建筑总高度 层高,门窗洞口。室内外高差,阳台栏杆高度,三,标注阳台 飘窗及空调搁板的水平悬挑尺寸,标注外墙装饰用挂板及玻璃幕墙水平悬挑尺寸 四。标注室内地面、楼面。含地下室。屋面。阳台。平台,雨蓬,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标高。主要出入口处室外地坪标高、第十一条.结构基础平面图图纸绘制内容及要求,一,基础平面图应绘出定位轴线,基础构件,包括承台,基础梁等.砌体结构墙。柱的位置与尺寸 二,采用桩基时,应绘出桩位平面位置 定位尺寸,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原、宁规规范字,2009 1号文中.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的有关规定 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