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管理规定、关于颁布.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管理规定 的通知 宁规字、2012、257号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分局,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统一审批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颁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知,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审批管理。统一报审材料中的必备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申领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审图件及图纸内容的规划管理.第三条.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报审的图件 应包含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 附件1,规划控制指标核查表.附件2,图纸目录。总平面图,建筑单体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结构基础平面图,第四条.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清晰,完整反映、图纸上应加盖建设单位的印章.设计单位的出图资质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 第五条。总平面图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规划设计条件附图所提供的现势地形图,规划用地边界线 规划外部条件及建设控制线,二、用地内保留的地形地貌,建.构、筑物,树木及用地外相邻建,构。筑物、三,场地四邻及规划的道路。室外停车场、绿化用地及基地主要出入口。四。拟建建。构.筑物及地下建,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 油库 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顶层为跃层或阁楼时 标注为N.1,定位 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及角点轴号。五。拟建建,构、筑物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线距离。与基地内外的建,构 筑物的间距 六 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建筑主要出入口处地坪标高,北檐口、建筑最高点,位于建筑控高区,的标高 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必要的文字说明,第六条。总平面图尺寸标注及文字说明,一,拟建建 构,筑物与用地边界 规划外部条件 建设控制线及地块内部道路的相对距离。应标注外墙边 含外墙装饰挂板,玻璃幕墙 与上述控制线的相对尺寸、二.建.构。筑物间的距离.应标注外墙与外墙之间的净尺寸、非平行布置的建筑物应标注最近部位的距离,三。相对距离的标注尺寸采用.号加尺寸数据表示,数据精度控制在小数点后一位,实际控制尺寸应大于地形图测算尺寸0,5米。四.绿化用地,室外停车场,底层架空层 顶层设置阁楼或跃层。需要拆除的建筑等应用文字标明,第七条,分期建设项目总平面图的绘制要求.一。应划分各期建设的区域范围,注明建设时序,二.公共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名称或编号,位置及规模,三、分期建设建筑面积汇总表.四、对未报待建的建筑用粗虚线绘制.并与报建项目有所区分。第八条,建筑单体的平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 一。注明各层建筑面积,标注房间.阳台等主要功能区的名称、二。室内停车库应当标明车辆停车位.停车数量 车道、行车路线,出入口位置及尺寸等 并注明有效停车面积。三。注明轴线间尺寸 门窗洞口尺寸。外轮廓总尺寸。墙身厚度、柱 壁柱 截面尺寸.外墙装饰用挂板及玻璃幕墙外挑尺寸。第九条,建筑单体的立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一,与平面图对应的各方向立面应绘制齐全,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二,绘制立面外轮廓。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位置。两端标注轴线编号.三、标注建筑总高度 楼层位置辅助线、楼层数及关键控制标高 女儿墙或檐口,建筑最高点等,四、标注外墙面装饰材料名称及色彩.第十条,建筑单体的剖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 一、剖视位置应选在内部空间较为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 二,标注建筑总高度,层高 门窗洞口,室内外高差。阳台栏杆高度,三.标注阳台、飘窗及空调搁板的水平悬挑尺寸、标注外墙装饰用挂板及玻璃幕墙水平悬挑尺寸.四、标注室内地面、楼面.含地下室、屋面,阳台,平台,雨蓬、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标高,主要出入口处室外地坪标高。第十一条,结构基础平面图图纸绘制内容及要求.一,基础平面图应绘出定位轴线,基础构件 包括承台,基础梁等。砌体结构墙 柱的位置与尺寸,二 采用桩基时,应绘出桩位平面位置,定位尺寸。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原。宁规规范字。2009,1号文中、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