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核准图绘制管理规定.关于颁布 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管理规定 的通知 宁规字 2012 257号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分局,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统一审批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核准图绘制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颁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知。二 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审批管理,统一报审材料中的必备内容,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申领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报审图件及图纸内容的规划管理。第三条 申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审的图件.应包含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附件1 规划控制指标核查表、附件2,图纸目录,总平面图,建筑单体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结构基础平面图、第四条、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清晰 完整反映。图纸上应加盖建设单位的印章.设计单位的出图资质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第五条.总平面图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规划设计条件附图所提供的现势地形图.规划用地边界线、规划外部条件及建设控制线.二 用地内保留的地形地貌,建 构.筑物、树木及用地外相邻建,构.筑物 三,场地四邻及规划的道路、室外停车场.绿化用地及基地主要出入口.四、拟建建。构,筑物及地下建.构.筑物,人防工程 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顶层为跃层或阁楼时,标注为N、1,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及角点轴号。五、拟建建。构,筑物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线距离、与基地内外的建。构,筑物的间距。六。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建筑主要出入口处地坪标高 北檐口、建筑最高点 位于建筑控高区,的标高,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必要的文字说明,第六条。总平面图尺寸标注及文字说明。一,拟建建,构。筑物与用地边界、规划外部条件,建设控制线及地块内部道路的相对距离。应标注外墙边。含外墙装饰挂板、玻璃幕墙、与上述控制线的相对尺寸,二,建、构、筑物间的距离,应标注外墙与外墙之间的净尺寸,非平行布置的建筑物应标注最近部位的距离 三,相对距离的标注尺寸采用,号加尺寸数据表示、数据精度控制在小数点后一位,实际控制尺寸应大于地形图测算尺寸0,5米.四。绿化用地、室外停车场.底层架空层.顶层设置阁楼或跃层.需要拆除的建筑等应用文字标明、第七条.分期建设项目总平面图的绘制要求。一,应划分各期建设的区域范围,注明建设时序,二,公共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名称或编号.位置及规模。三.分期建设建筑面积汇总表,四、对未报待建的建筑用粗虚线绘制 并与报建项目有所区分.第八条.建筑单体的平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一,注明各层建筑面积。标注房间.阳台等主要功能区的名称,二.室内停车库应当标明车辆停车位、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出入口位置及尺寸等、并注明有效停车面积 三。注明轴线间尺寸.门窗洞口尺寸、外轮廓总尺寸.墙身厚度,柱、壁柱.截面尺寸,外墙装饰用挂板及玻璃幕墙外挑尺寸,第九条,建筑单体的立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 一、与平面图对应的各方向立面应绘制齐全、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二,绘制立面外轮廓 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位置,两端标注轴线编号 三、标注建筑总高度、楼层位置辅助线 楼层数及关键控制标高.女儿墙或檐口。建筑最高点等。四.标注外墙面装饰材料名称及色彩,第十条.建筑单体的剖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 一,剖视位置应选在内部空间较为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二,标注建筑总高度.层高,门窗洞口。室内外高差,阳台栏杆高度.三,标注阳台,飘窗及空调搁板的水平悬挑尺寸 标注外墙装饰用挂板及玻璃幕墙水平悬挑尺寸。四。标注室内地面,楼面 含地下室。屋面,阳台、平台、雨蓬,屋面檐口 女儿墙顶 高出屋面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标高.主要出入口处室外地坪标高,第十一条 结构基础平面图图纸绘制内容及要求,一、基础平面图应绘出定位轴线。基础构件.包括承台 基础梁等 砌体结构墙。柱的位置与尺寸.二,采用桩基时、应绘出桩位平面位置、定位尺寸.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原,宁规规范字,2009。1号文中,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