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内事活动和外事活动制度五十六 规范公务活动安排 市政府活动服从市委的活动安排 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活动服从市政府的统一安排 各县区 各部门邀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公务活动 应提前向市政府报送请示 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 不得直接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发出邀请,五十七,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透明度、市政府领导同志每周工作的预安排、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汇总后、提前通报各位领导同志.五十八。市政府领导同志在市内调研,考察工作,要轻车简从 减少随行和陪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随行,五十九,市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各类礼仪性和事务性活动,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礼仪活动,确需领导同志参加的,须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室、不要向领导同志个人发出邀请。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提出安排意见,呈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六十,接待上级和外地的副厅级以上领导 来宾,有关部门和单位须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需市政府领导同志接待的、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提出安排意见,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后 按规定安排接待.接待投资考察 洽谈合作等开展重要商务活动的客商,需市政府领导会见 接待的。应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 按照对口接待。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接待工作.六十一。市长。副市长出访,须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 市政府根据招商引资、对外交流和合作的实际需要、安排出访人员、时间和行程。六十二。市长,副市长参加的重大涉外活动.由接待单位会同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以及重要华侨知名人士.由接待单位提出意见.经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会见来访的台湾省人员。由接待单位提出意见、经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后 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