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三章.旧区改建和新区开发,第十三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第十四条 旧区改建应当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 按照城市规划进行集中建设,改建区内原有房屋不得扩建、危旧房屋可以维修 旧区改建,新建的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划拆除遗留的建筑物 构筑物、第十五条、按照城市规划建成的地区 未经规划调整 不得插建。改建和扩建.第十六条.旧区改建工程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第十七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新开发建设用地的总量 并根据近期建设规划、提前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收购.储备,出让计划,第十八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应当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有利于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和文物古迹。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