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土地保护,整理和复垦 开发第二十四条、保护总量,对全市辖区的耕地都要实行保护.除国家批准的大型交通能源项目用地外,不得任意占用耕地、对其中划定的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重庆市共划定基本农田 含蔬菜基地,204。53万公顷、3068万亩 占1996年末耕地总量的80 将全市辖区内25度以下的水旱田和一,二台土均划入了基本农田,交对中低产田土方大力实行改造,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第二十五条.保护区域,城郊区以保护蔬菜地为主.主要分布在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江北区、大渡口区和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 璧山县、万州区、涪陵区.计13066公顷。19。6万亩。郊县.县,以保护基本农田的粮 经地为主.产粮大县保护面貌,均达到80,以上、第二十六条 开发复垦整理土地总量,根据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和国土资源部下达的控制指标,在规划期内开发 复垦、整理增加耕地41333公顷.62万亩,其中开发17333公顷.26万亩。复垦废弃地.整理增加耕地24000公顷.26万亩,第二十七条 土地开发复垦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根据全市.四荒、和灾毁废弃地分布特点.重点搞好万州移民开发区。黔江开发区的荒山,荒地开发和江河流域灾毁治理。废弃地的复垦、建立一个市级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重点开发复垦项目有。三峡工程、涪陵库区中低山区域宜农荒山开发项目,开县裕河河堤保耕工程项目,巫溪县红池坝土地开发项目.彭水县大顶山荒地开发项目,彭水县葡萄村荒山开发项目 秀山县平江河流域开发治理项目,秀山县梅江河流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北碚区澄江镇运河北山荒山开发项目.城口黄安坝草场开发项目等,这些项目开发复垦后,面积达31239公顷.468596亩、第二十八条、开发复垦整理土地的利用方向,开发复垦整理土地因地制宜,宜农则农 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建则建,以园地。林地利用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