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四章。建筑工程中介服务第二十三条 建筑工程中介服务包括勘察设计咨询,造价咨询 招标代理 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设备材料检验等有偿服务行为 从事中介服务活动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从业资格和营业执照后 方可开展业务.第二十四条,建筑工程中介服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信用 公正 科学的原则.严格履行委托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二十五条,下列建筑工程项目必须实行监理.一,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规定限额以上的住宅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二十六条,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超越资质等级和服务范围承揽业务 二、与建筑工程的承包方或者材料.设备生产。供应方有隶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而对该工程进行监理、三,与承包方、发包方中一方有资产利益关系而接受另一方委托进行中介服务。四、采取串通.欺诈、贿赂等手段承接业务 五,转让中介业务,炒卖工程信息,伪造.涂改有关文件,资料,图纸,六 法律,法规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